天津市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最新标准发布
2023年4月13日,天津医保主管部门发布了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新待遇标准,凡按规定在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申报缴费期内的参保人同,或在2023年2月28日前按规定补缴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还可以免费享受居民大病保险等相关待遇,个人不用额外缴费。
0 条评论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4月13日,天津医保主管部门发布了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新待遇标准,凡按规定在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申报缴费期内的参保人同,或在2023年2月28日前按规定补缴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还可以免费享受居民大病保险等相关待遇,个人不用额外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