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就到天津津南区一个网上客户咨询,他们公司一部分人员被临时派驻到上海关联公司参与项目,因为大部分人家在天津,大家想继续在天津交社保不想转到上海去交,还有相关费用入账问题如何处理,希望华阳能帮她们出个整体方案并要求报价,其是这是个很简单政策掌握问题,所以华阳公司的顾问直接就分享给了她答案,因为小编觉得可能这个Case有一些代表性,所以我们来Review一下。

公司员工外派社保怎么交
公司员工外派社保怎么交

其实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有两个方面:

  1. 社保是否允许员工不在开工资的地方交社保;
  2. 财务处理上,如果员工没有在本地交社保,相关费用是否可以正常入账。

中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纳范围和缴纳义务,具体规定可以参见以下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的缴纳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组织和个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应当选择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在某个城市工作并缴纳了当地的社会保险,您的社会保险权益将与该城市挂钩。如果您想要在另外一个城市继续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满足该城市的社会保险缴纳要求,并且应当选择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国的相关司法解释对社保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多个城市设有办事机构或者项目单位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作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不同情况,按照职工就业的实际地点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所在地,选择其中一个城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个人社会保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个人应当在其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个人同时在多个城市工作,就应当选择一个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应当选择居住地或者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一个人同时在多个城市工作,应当选择其中一个城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还有一个就是财务核算的问题:

  •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天津公司代上海公司交纳的员工社保可以与上海公司签订代缴承担协议;
  • 员工为上海项目工作期间的工资成本由上海公司负担,并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
  • 社保的正规原始单据是财政收据,所以天津公司可以将该原始单据复印件与代缴费用构成清单交付上海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华阳咨询代理记账许可证天津市华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由10年以上国企财税经验会计师创建,公司位于天津市,致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天津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工商变更、税务筹划、社保公积金代管、高新认定、资质证件代办等企业服务。 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77-0222-0099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