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并修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根据最新政策,天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天津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租赁需求。据介绍,新市民指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未获得天津市户籍或获得天津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指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职工。

此次发布的政策规定,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照不超过本人上月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提取。据了解,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通过市场租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最高可提取3000元。

天津市本地代理记账公司
天津市本地代理记账公司

此外,天津也加大了对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付的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本息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满6个月且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天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与天津市缴存职工享受相同的贷款政策。

据介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华阳咨询代理记账许可证天津市华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由10年以上国企财税经验会计师创建,公司位于天津市,致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天津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税务筹划、社保公积金代管、高新认定、资质证件代办等企业服务。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77-0222-0099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