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储备一批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信息系统与应用、数字化转型发展(详见附件1)。
2.支持集成电路发展(详见附件2)。
3.支持生物医药、中医药发展(详见附件3)。
4.支持高端装备发展(详见附件4)
5.支持航空航天发展(详见附件5)
6.支持轻工发展(详见附件6)。
7.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建设(详见附件19)。
(二)提高产业能级
8.争创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详见附件20)
9.发展集群促进组织和运营机构(详见附件7、21)
10.培育领航企业(详见附件8)。
11.激励单项冠军(详见附件9)。
12.发展专精特新企业(详见附件10)。
13.提升军工领域企事业单位发展水平(详见附件11)。
(三)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14.推进智能制造试点(详见附件12)。
15.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详见附件13、24、28)
16.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详见附件14)
17.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详见附件15)
(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18.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详见附件25)。
19.支持创新平台发展(详见附件16、17、22、26、27)。
20.支持卡点技术攻关(详见附件18)。
21.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详见附件23)
(五)强化制造业要素保障
22.强化数据要素支撑(详见附件29)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应在本市范围内。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应在本市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6.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二)申报程序
附件1—18为工信方向,附件19—23为发改方向,附件24—27为科技方向,附件28、29为网信方向。
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按上述方向分别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2.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方向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或科技主管部门。
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承诺配套。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30)。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请单位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材料所有财务数据均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个别财务报表数,不得填写合并财务报表数。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方向。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文档格式详见各附件要求。
(五)申报时间地点
1.附件1—18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3日,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光盘一式一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3楼1304A1)。不接受邮寄。
2.附件19—29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3日,各区网信、发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新增投入产出情况(详见《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请各项目申请单位对比本通知正文及附件相关要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有无变化,按本通知的要求和模板完善后,再正式报送各区工信、网信、发改或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022-83608077;
市委网信办 大数据管理处 李云龙 联系电话:022-88355280;
市发展改革委 高技术产业处 张全 联系电话:022-23311481;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处 岳鑫 联系电话:022-58326711;
市财政局 经济建设一处 路培 联系电话:022-23205677
附件:
1.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信息系统与应用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4.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高端装备优质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
5.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航空航天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6.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轻工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7.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培育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
8.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市级领航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9.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申报指南
10.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1.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军工资质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12.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13.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4.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及5G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15.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6.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17.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18.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卡点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19.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申报指南
20.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争创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申报指南
21.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发展集群运营机构申报指南(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
22.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创新平台发展申报指南(工程研究中心方向)
23.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申报指南(创新成果产业化方向)
24.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方向)
25.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6.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7.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8.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方向)
29.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强化数字要素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30.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