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5月I月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
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八条。
天津市华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由10年以上国企财税经验会计师创建,公司位于天津市,致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天津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工商变更、税务筹划、社保公积金代管、高新认定、资质证件代办等企业服务。 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77-0222-0099